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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中國新聞出版體制改革非關實質性

2009年4月7日

從今年2月開始,中國政府就已經決定要花巨資打造中國的國際形象。在敏感的3月過後,中國官方媒體於本周一又發表了國家新聞出版署《關於進一步推進新聞出版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的一項重點任務是在今後5年時間內,允許並支持非官方資金參與國家新聞出版業的發展。北京資深媒體人,原《冰點》周刊主編李大同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表示,"這樣的機制劃分形式十分荒唐,也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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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冰點》主編李大同圖片來源: Li Datong

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署最新公佈的新聞出版體制改革指導意見書涉及了6大部分,總共25條新聞改革內容。其中對公益性與經營性新聞出版單位進行了劃分並提出了不同的改革目標。國家新聞出版署署長柳斌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象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等國家的主流媒體,首要的任務就是當好黨和人民的喉舌,這個性質就決定了他不能按照市場競爭的方式想發展什麼就發展什麼,這是不可能的"。

中國資深媒體人李大同認為,將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等媒體都歸於公益性媒體實在不恰當,「新華社被作為公益性媒體還可以,但是中央電視台也作為公益性媒體有什麼用意呢?目的就是允許這些新聞機構不必按照市場規律辦報。統統由政府財政撥款,他們不必參與市場競爭,其實就是這麼一個含義。」

被劃分為公益性媒體的中央電視台每年擁有約為90億元的廣告份額,李大同表示,"這是一個新聞單位壟斷性佔有市場資源的最好證明。" 在冗長的新聞改革指導意見書中實質性的改革是:在新聞出版業中,允許非官方出版機構與國有化出版機構進行合作,其中也包括雙方的資本合作。

李大同表示,意見書主要還是重複過去的一套老生常談,並沒有對中國現有的新聞體制進行實質性改革,「在整個意見書裡和在官方媒體與柳斌傑的訪談中講得很清楚,首先要保證意識形態的安全。他們對中國的新聞立法和憲政之字未提。他們應該知道,依法依憲、保證民眾的言論和新聞自由,這才是中國官方應該做的事情。」

意見書中官方更關注的是,如何建立更多的新聞出版機構,以便參與國際市場經濟的競爭。法新社的相關報導稱,"在未來3到5年時間內,中國要興建6到7家大型出版機構。預計這些機構每年帶來的市場營業額將超過100億元人民幣。"

在從業30多年的媒體人李大同看來,不管體制如何改變,中國是不會允許私營新聞單位出現的,一旦出現真正的私營新聞媒體,那就是新聞自由到來的時刻。李大同說:"公益性新聞出版單位"?在中國就從來沒有這麼一說。什麼叫公益性新聞出版單位?我們作了這麼多年的媒體,猛然聽到這樣的稱呼,我們都傻了。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是公益性媒體,這不是胡說嗎!這種壟斷性的媒體現在卻可以堂而皇之的不參與市場競爭,用財政資金來保證不參與市場競爭的媒體,這是胡來。"

到2007年底,中國共有9500家雜誌和2000家報社。其中包括一大批一旦參與市場競爭就會面臨倒閉的報紙雜誌社等新聞單位,現在,他們全都是改革中被稱為公益性媒體的新聞機構,「如果你現在讓大家自由訂閱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的話,你看會有人去看嗎?肯定第二天就得垮台。現在的情況是你不訂也得訂,這些地方直接就從你單位的財政撥款裡把錢劃走。這些報紙能有哪家可以活下來,都是一年7千萬的中央財政撥款在那兒維持著。他不管你讀者要不要讀,市場是否需要。這就是現實。」

然而,中國目前的新聞體制改革計劃並不能改變這一現狀,官方的新聞壟斷和新聞封鎖還會繼續。

作者:嚴嚴

責編:樂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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